原创 7旬老人投资股权陷入“连环套” 诉至法二四六资料大全免费公开院追讨钱款获支持
工人日报讯 年近70岁的王女士花费90余万元进行理财投资,产品到期后,投资公司不仅不支付本息,还“忽悠”王女士将理财款项转为境外公司股权,并在转股过程中逐渐“稀释”王女士款项。王女士诉至法院讨要投资款。
1月20日,记者从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二审审结了这起涉老年人投资理财案件。经过两审后,王女士追讨90余万元投资款的诉求最终得到了法院支持。
2015年,王女士向商和公司投资90余万元,约定到期后还本付息,所有投资款均由商和公司实控人林某收取。2016年约定时间已到,王女士要求还款,林某说服王女士与境外注册的金成公司签订协议,将欠款90余万元转为金成公司的9万股股份,并承诺金成公司将于一定时间内完成所在国资本市场上市。林某还在协议中表示,如果公司逾期上市,其将回购相应股权并给付股权溢价款给王女士。王女士签订了这份股权转让协议。此后,金成公司未实际完成资本市场上市,王女士也未获得股票凭证。
2022年,王女士再次向林某讨要欠款,林某又说服王女士和其间接控股的星星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由星星公司收购王女士持有的金成公司股权并支付给王女士股权转让款,但是这次折算的股权价款却缩水了30余万元。为能拿回养老钱,王女士与星星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但最终星星公司也未能履约支付。无奈之下,王女士向星星公司发出律师函,提出解除双方的股权转让合同,并诉至法院。
二审查明,王女士虽与星星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案涉股权并未转让。金成公司也并未于约定时间上市,且未将相关股权凭证给付王女士。最终,北京四中院判决林某向王女士支付股权回购款90余万元及相应股权溢价款。
该案主审法官王翔提醒,有些老年人可能在不懂英文、不知境外公司股权如何交易的情形下,听信他人贸然出手购买外国公司股权,导致自己陷入连环理财圈套。 (任青)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 邹澜:强化对国家重大战略、科技创新、绿色低碳、民营和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提升为中国式现代化服务的质效和水平。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日前对外发布《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通知》显示,提高无房职工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标准。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未在本市拥有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职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的,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提取。其中,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提供租房合同、租房发票后,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月应缴存额限制。
8月份至今,市公安交管部门会同市交通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园林绿化局、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组织行业单位,有序推进购置合规车辆、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开展驾驶员培训、申领驾驶证等工作。截至10月底,民生服务行业有驾车需求人员已全员考取驾驶证。据介绍,《行业通告》规定,已取得“京C”号牌的行业电动三轮车11月1日起可上路行驶,这与《管理通告》规定的“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存在2个月的“并存期”,这是为了保证行业违规用车梯次退出,民生服务不受影响。市公安交管部门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督促行业单位提早全部置换合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