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四部门:创新优化新能源车险供给 新澳门正版资料免费看加强新能源车险监管
中新网1月24日电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为进一步提升新能源车险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更好服务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发布《关于深化改革加强监管促进新能源车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分为6个部分,共21条。
《指导意见》提出,合理降低新能源汽车维修使用成本,包括推动降低维修成本、引导消费者培养良好用车习惯、推进数据跨行业共享、探索建立保险车型风险分级制度等内容。
《指导意见》明确,创新优化新能源车险供给,提出引导建立高赔付风险分担机制、稳妥优化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丰富商业车险产品、优化商业车险基准费率等举措。
《指导意见》要求,提升新能源车险经营管理水平,包括推动经营提质增效、加强精细化管理、主动顺应智能驾驶趋势、探索风险减量服务创新和开展安全性经济性研究。
《指导意见》明确,加强新能源车险监管,要求提升理赔服务质效、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费率回溯监管、加强行业自律、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等。
《指导意见》的发布是金融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基础上推出的一揽子政策举措。《指导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把握市场规律,探索改革创新,促进新能源车险业务降本增效,更好满足人民群众车险保障需求。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会同有关单位推动各项举措落地实施,推进新能源车险供需两侧改革,完善车险保障服务体系,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及新能源车险高质量发展。
第二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思考和谋划2023年工作,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具体来看,内蒙古、青海、上海、黑龙江、天津、北京、河北、广东、宁夏、甘肃等10省份涨幅高于全国水平,且均处于“0时代”;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涨幅与全国水平持平;吉林、浙江、云南、辽宁、福建、湖南、陕西、山西、河南、广西、海南、新疆、西藏、湖北、四川、重庆、贵州等17省份涨幅低于全国水平,其中,贵州、河南、山西等3省份物价连续六个月回落,贵州则是唯一降幅超1%的省份。
2012年1月,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明确放宽准入,鼓励、引导和规范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参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改制和增资扩股。深化新股发行制度市场化改革,抓紧完善发行、退市和分红制度,加强股市监管,促进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协调健康发展。提出要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坚持市场配置金融资源的改革导向,坚持创新与监管相协调的发展理念,坚持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生命线,坚持自主渐进安全共赢的开放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