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江苏首部数据领域基础性法规将于今年4月2024新澳免费资料1日起施行
中新网南京1月22日电 (记者 朱晓颖 钟升)22日,《江苏省数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5年4月1日起施行。这是江苏省首部数据领域的基础性法规。
22日下午,在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江苏省数据局副局长王万军介绍,《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强调个人、组织收集数据,应当采取合法、正当的方式,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数据;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应当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书面同意的,从其规定。因依法履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职责或者义务获取的个人信息相关数据,只能用于突发事件应对,并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结束后予以销毁。
王万军介绍,针对“大数据杀熟”等行为,《条例》做出明确规定,要求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不得利用网络数据、算法以及平台规则等从事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用户在平台上产生的网络数据等活动,不得对用户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待遇,损害用户合法权益。(完)
接种流感疫苗是预防流感最有效的预防措施之一,可以显著减少感染的风险以及改善感染后的症状,从而降低接种者感染流感病毒和发生严重并发症的风险。每年的疫苗都会根据流行病学数据中的病毒株变化而更新。为保证接种人群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建议无论前一季节是否接种,在当年流感季节来临前仍需接种流感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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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预防不能代替疫苗接种,只能作为没有接种疫苗或接种疫苗后尚未获得免疫能力的重症流感高危人群的紧急临时预防措施。可使用奥司他韦、扎那米韦等药物,建议在发生流感病毒暴露后48小时内及时应用。